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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专家帮您解开胎教疑问
更新日期:2003-12-11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的说法是:“这个我不赞成,举例来说,如果仅仅因为孩子不愿意去上课,不愿意做作业,怕孩子受到伤害,就不让他上学,不让他学知识吗?胎教也是一样,在生活中,你必然会接触到声音。孕妇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所以有规则的、有节奏的声音刺激,有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由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辞海》上,对教育是这样下的一个定义:“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对受教育者身心施以影响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我们再来看看对于胎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呢,由中国医科大学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年5月版的《实用医学词曲》是这样写的:“胎教”(fetal education)妊娠期间孕妇为胎儿在宫内生长发育创造的良好环境。孕妇情绪的剧烈变化(如受到恐吓,忧伤、严重精神刺激等)通过神经内分泌改变引起循环障碍,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导致胎儿畸形、死亡。环境安适、孕妇情绪愉快、稳定、则有助于胎儿身心健康发育。因此胎教单从字面上讲,已不能准确定义为教育。

  丁宗一教授认为:感知觉发育属于生理学内容,不属于教育学内容,不能任意扩大某一个学科的一个研究规律和结论。高天教授也对此持有自己的观点,他说:“我基本上就是不太赞成使用这个名词,因为会给大家造成一种误导。”对于胎教这个名词到底怎么叫,合适不合适。贾晓芳大夫恳请社会各界提出一个更合适的,更科学的名词出来研究探讨。她说:“胎教是一个好事情,但是任何事情如果把它歪曲了,或者是扩大化以后,就不好了。胎教本身是为了促进胎儿期的感官功能的发育,并不是说让胎儿学音乐,学数学,学外语甚至更多的东西,就能培养出一个小神童,这个理解就绝对不对了。

  贾晓芳大夫:胎教本身就是针对孕妇和胎儿的,因为孕妇和胎儿没办法分开,孕妇在孕育胎儿的时候,她的心情,和她生活环境,都对胎儿有影响。不要把胎教单纯的理解为针对胎儿的教育,因为它离不开对孕妇的保健和孕妇的一些早期干预。

  邵教授:胎教的重点,应该是教育孕妇,使孕妇心态正常,在孕期过程当中心平气和,很愉快很快乐。

  高教授:我主张,或者说我同意一种观点,孕期的音乐的主体应该放在孕妇身上。调整孕妇情绪状态和心理状态,然后间接地会有利于胎儿的发育,为胎儿提供良好的发育环境。因此,孕期音乐应该选择符合孕妇本人喜好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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