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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后5年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85%
更新日期:2003-11-25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今后5年,福建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85%;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这是日前该省出台的《福建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针对全省幼儿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福建省确定了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90%以上。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要求,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7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福建省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一是拓宽幼儿教育经费渠道。二是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三是加强幼儿教育事业的管理力量。四是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五是建立由政府牵头,教育、卫生、财政、价格、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解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六是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制度,开展对幼儿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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