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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幼儿园改制有话要说 |
更新日期:2003-8-19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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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较改制前有了明显的改观,步入了一个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家长放心、教师也安心,对于这些幼儿园不能去否定它,而是要积极地引导和督导,使之更快、更好地提高和发展。从改制的整体情况分析,改制以后所出现的有些问题是比较严峻的,给幼教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考验。有的幼儿园改制后,在管理和服务质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群众对此有意见,迫切希望镇政府收回,当地镇政府也意识到发展幼儿教育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及时予以了收回。 为民办园服好务 目前,宜兴市在园幼儿2万余人,学前3年入园率达97.6%。中心级幼儿园5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所、集体幼儿园23所、民办幼儿园29所。按幼儿园类别划分:省示范园3所(市蓓蕾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和桥中心幼儿园)、市一类园28所、二类园20所、合格园2所。 在29所民办幼儿园中,如果按形式划分又可分为4种:利用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幼儿园10所(如官林、范道、大树、分水、屺亭、新建、潘家坝、香樟花园等幼儿园);以产权改革为目标,将原集体幼儿园的产权进行转让,由个人独资或几个人合股办园的16所;转让部分产权,改为政府参股的股份制幼儿园2所;两权分离,由个人承包办园1所。 此次采访,让记者感触最深的是:幼儿教育在宜兴市教育局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市教育局专门指派基础教育科的副科长曹平主管。曹平工作的方式,也让记者看到了政府角色的转换——督导与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宜兴市民办幼儿园的数量迅速增加,从1998年的1所增至现在的29所。面对日趋多元化的民办园形式,如何加强对它们的管理与督导?曹平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说:“我们主要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规范民办园的管理。一方面依据上级部门的法律规章,及时制定和出台与之相关的规定,如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幼儿教育管理的意见》、《宜兴市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意见,这为依法管理幼儿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另一方面,我们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措施:一、规范登记。依照幼儿园登记注册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对幼儿园进行登记注册,在此基础上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登记以及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的有关规定,履行完备登记手续,使之取得合法的办园资格。二、实行社会力量办园年检制度。三、因地制宜,建立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制度。四、督导评估制度。即对幼儿园定期进行定类及复评。五、年度综合评估制度。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六、加强幼儿园收费及幼儿园课程管理。七、定期调研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督促指导民办园依法治教,全面贯彻方针,实施幼儿素质教育。八、注重对民办园举办者及园长的培训提高,进行教育法规及专业理论的培训,同时让办得较好的民办园交流办园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民办园规范办园、科学管理。通过上述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各类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2所民办园从合格园发展为二类园,9所民办园从二类园发展为一类园,此外,还有一些民办园正朝着省示范园的目标努力。” 由于政府部门增强了服务意识,加之政策到位,近年来,宜兴市社会力量投资办园的热情不断高涨,一批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也应运而生。记者在香樟幼儿园、官林幼儿园采访时被幼儿园人文的和谐环境、齐全的配套设施所折服。宜兴的幼教事业正朝着良好的方向稳定发展着。 宜兴的采访结束了,在返回北京的途中,记者在想,宜兴的幼教发展经历了改制的徘徊,经历了阵痛的思考,读者或许能从它的徘徊与思考中寻找到有益的启示。 上一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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