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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给失控的幼儿园收费立规矩 |
更新日期:2003-8-26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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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后,在一个学年内不得随意升降”的要求,某企业幼儿园园长说,他们园招的大多都是普通职工和都市村庄的孩子,在招生竞争激烈的时候,有时候每月降几元钱人家就上,否则就不上。物价部门应该考虑给这类幼儿园一定比例的活动余地。 物价部门:收费为公益服务价格 针对此次改革,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物价局主管局长姜艳和收费处处长平年佑。 平年佑处长解释,此次改革首先是明确“幼儿园收费为公益服务价格”。公办幼儿园收费具有明显的公益服务性质,不宜完全由市场调节,但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满足社会需求。所以,本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物价部门对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教育成本进行核算,并且留有适当的发展空间。 “我们就是想把家长的负担降下来,同时让公办园和民办园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按照公民接受平等教育的原则,赞助费和借读费这些群众深恶痛绝的收费项目,都必须取消。政府投资的公办幼儿园,应该给其他幼儿园起到示范作用,而不能以手中掌握的优质教育资源为筹码,收取高额的赞助费、借读费,谋取小团体利益;也不应受有些民办园‘高标准、豪华型、高收费’倾向的影响,形成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昂贵的现象,违反教育价值规律,对家庭教育消费产生误导。”两位负责人这样解释此次改革思路。 平年佑介绍,郑州市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7722元,3口之家就是3万元出头。如果让孩子上一级公办园,每月各种收费在400元左右,一年9个月是4000元左右,占家庭总收入约1/7,可以说是适中的。生活困难的,还可选标准更低的幼儿园。制定限价标准,就是要让公办园的价格能让绝大多数家长承受得起。” 对于此次改革中遇到的阻力,物价部门解释,任何改革都需要探索,有的可能是很艰难的,最难改的是观念,有个接受的过程。今年对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的还是一个暂行办法,待运行一段时间后,他们还将听取多方意见,明年再进一步完善。上一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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